德宏州关于公开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根据《德宏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以公开选聘或定向选聘方式公开聘请德宏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
(三)具备履行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等专业背景及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部门职能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胜任社会监督员工作的要求。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全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全州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四)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研讨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线索,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六)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医疗保障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聘任程序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聘任社会监督员10-15名,聘期三年。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日-9月9日。
(二)报名方式
由个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德宏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dhybjjjgk@163.com。
(三)资格审核及公示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正式聘用为德宏州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四、注意事项
(一)社会监督员聘用后,不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任何劳动、劳务关系。
(二)社会监督员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经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调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0692-2109581
来源:https://www.dh.gov.cn/Web/_F0_0_53SD1C8F68E8D05AA3E544F1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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