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民政局公开
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
为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经报请西畴县人民政府同意,西畴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对象
高中、中专及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三、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人数:32人,其中:县民政局10人,乡(镇)民政办22人(详见附件1)。
(二)工作地点:县民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学历要求:县级经办人员必须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乡(镇)级经办人员必须是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三)户口/生源:西畴县户口和生源。
(四)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六)性别要求:不限。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八)其他要求:热爱社会救助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招聘程序
严格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严格执行。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县民政局一楼,联系电话:7625766)。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只能报一个岗(县级岗位或者乡(镇)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前填写《西畴县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4)能有效证明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如计算机操作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
(5)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
(6)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时提供一份给县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考生填写的《西畴县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和相关材料,由县民政局对考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报名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县民政局资格审查小组签署同意应聘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考试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考生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证件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请考生按公告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和面试,民政局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由民政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占考试总分数的50%;
(3)笔试内容主要为社会救助工作综合能力、社会救助政策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综合基础知识;
根据岗位需求,按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岗位需求人数按1:2人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4)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8:30前进入对应考场;
(5)笔试地点:西畴县第一小学(具体考场请到县一小门口公示栏查看考场安排)。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至结束;考生需7:30前进入对应候考室;
(2)面试地点:西畴县委党校(具体候考室、考场请到县委党校门口公示栏查看考场安排);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将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招聘岗位及专业相关业务知识;
(4)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数的50%。面试结束后,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3.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经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后利用“西畴县政务网”(http://www.xczw.gov.cn/)和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
2.体检地点: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
3.体检项目标准及费用: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考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体检注意事项详见发布综合成绩时的公告;
4.其他事项: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依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拟聘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合格者,县级岗位直接拟聘,乡(镇)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畴县政务网”(http://www.xczw.gov.cn/)和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者,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八、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
本次招聘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民政局与其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服务周期为3年,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服务周期内聘用人员单方面提出辞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按合同中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九、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县级试用期间月薪每人3500元,乡(镇)级试用期间月薪每人31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县级月薪每人40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乡(镇)级月薪每人36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相关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招聘动态,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事宜由西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西畴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4日
西畴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设置表 | |
单位名称 | 岗位数量(个) |
县民政局 | 10 |
西洒镇 | 3 |
蚌谷乡 | 2 |
法斗乡 | 3 |
董马乡 | 2 |
鸡街乡 | 3 |
柏林乡 | 2 |
兴街镇 | 3 |
新马街乡 | 2 |
莲花塘乡 | 2 |
合 计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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