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0年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http://www.yncts.com.cn/plus/list.php?tid=119)“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0年9月23日9:00 至 9月27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9月24日9:00 至 9月28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0年9月25日9:00 至 9月29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0月20日9:00 至 24日10:30。
5.笔试时间:
时间:2020年10月24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笔试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报名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我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9月29日24:00前完成缴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科,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4日10:30前登陆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若特殊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能开考。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年10月10日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的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我单位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学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阶段时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
2.中学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5.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则按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拟聘用考察人选,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由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选。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核同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厅直属机关纪委和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616780、6867558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871-6878179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学院官网:http://www.yncts.com.cn;http://www.ynit.edu.cn;
(五)学院地址: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附件:1.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附件1 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4日
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0843&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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