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数字经济局2020年公开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数字经济局简介
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下属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1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统筹做好全市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统筹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研究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贯彻落实“互联网+”“数字云南”“云上云”行动计划,依托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各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引导产业聚集发展;负责全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整合,统筹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负责管理全市信息化和数字经济项目,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组织申报国家、省级信息化和数字经济项目,组织实施信息化领域的重大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工程,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创业园、开发区、普洱云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创新产品迭代应用;督促、检查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行政综合岗位2个。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普洱市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有计算机、经济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从业经历者优先。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为每月2500元。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后依法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程序
采取面试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涉及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和“普洱数字经济”公众号发布。招聘期间,请报名人员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向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数字经济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
2.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市财政局办公楼3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聘。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
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优先人员中递补。
(六)决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市数字经济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招聘人员并提交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
(七)办理招聘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招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七、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市数字经济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告。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邀请普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数字经济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2172809(普洱市数字经济局)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2310509(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普洱市数字经济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7.07普洱市数字经济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11K]
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114-/2020-0707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