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沧源自治县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以及《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0〕139号)文件精神,经征集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现就沧源自治县2020年开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县及县以上在职在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按自愿原则,申请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服务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对象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由个人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经所在单位批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根据申请人服务意向和岗位需求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服务需求单位联系落实到基层服务相关事宜。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落实岗位后,及时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携带《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职称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接洽,并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一式四份,申请人、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执一份),服务协议需明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期限、服务单位与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
(四)申请人签订协议后,凭《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和服务协议回原单位办理离岗手续。
三、履职考核
(一)到基层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服务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存档。
(二)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期满考核鉴定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反馈原单位一份);服务期超过2年的,从第3年起,每满1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一次考核鉴定表。
四、补贴核发
申请人到乡镇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镇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服务期限超过2年的,从第3年起,每满1年核发一次岗位补贴。补贴核发程序是: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本县情况,于当年年底前,会同县财政局填报《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名册》(见附件4),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全市情况后,统一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各乡镇岗位需求情况(详见附件1)
联系人:李若东,联系电话:0883—7125380。
附件:1.沧源自治县2020年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
2.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申请登记表
3.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期满考核鉴定表
4.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到服务期满人员名册
沧源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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