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有效解决全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2020年7月2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省会,是全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战场”,每年有大量高校毕业生在昆就业。云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25.3万人,比2019年增加4.1万人,在昆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将创历史新高。
今年受经济下行叠加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经济增长面临严峻挑战,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冲击,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市场岗位需求减弱。加上各高校封闭管理、延期开学、延迟返校等,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培训停办或延期举办,线上招聘直接签约率不高。同时,各类升学考试、招聘考试推迟,很多毕业生因备考导致就业延后,“缓就业”、“慢就业”人员增多,就业渠道收窄、竞争压力增大,客观上形成了“就业难,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更难”的问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希望和幸福,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稳就业”摆在了“六稳”之首,把“保居民就业”摆在了“六保”之首。我市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放在全市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加强与各驻昆高校合作,不断创新举措,强化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吸引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到昆明就业创业,也是我市城市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需要。为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二)起草过程。针对今年疫情对全市“稳就业”的影响,在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措施和前阶段全市稳就业措施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对全市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借鉴成都、广西、贵州、福建等外省市先进做法,并结合昆明实际,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十条措施》初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2020年6月5日,张斌常务副市长等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会后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6月28日,张斌常务副市长组织驻昆21所高校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召开2020年昆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听取各高校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建议并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6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十条措施》。7月3日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十条措施》。7月28日,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十条措施》。
三、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在借鉴外省市做法基础上结合昆明实际和人社部“五扩大,两强化”工作要求,主要从扩大岗位供给、鼓励创业和灵活就业、提升就业能力、鼓励应征入伍、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做增量、解难题”,既缓解高校毕业生当期就业压力,又提前谋划“揽人才、促发展”。其中:第一条至第四条分别从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等4个方面提出相关支持措施,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供给。第五条通过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扩大见习规模,开发更多的岗位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第六条通过职业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第七条通过对创业园区、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支持新就业形态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和灵活就业。第八条提出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鼓励措施。第九条明确了优化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措施。第十条是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保障措施。
四、主要特点
《十条措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岗位供给。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大力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加大政策性的岗位供给。同时,大幅提高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挖掘市场就业潜力,增强市场化就业渠道。
(二)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在现行创业扶持政策基础上,鼓励创业园区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对主动为创业者减免租金的创业园区给予一定的场租补贴。同时,明确了支持地摊经济发展和灵活就业的政策。
(三)突出提升就业能力。大幅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扩大市级见习补贴范围到全体见习人员,同时,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四)鼓励参军入伍。明确对退役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乡镇专武干部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等政策。
(五)强化就业服务。持续加大网络招聘力度,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服务,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
五、《十条措施》的亮点
(一)扩大政策性岗位支持。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413名公务员充实党政机关;在全省统一专项招聘4845名普通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基础上,再公开招聘2000名事业单位人员。招募4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80个。招聘高校毕业生500名担任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公安警务辅助队伍;招聘169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每个村、社区1名);明确全市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不低于500人。
(二)加大市场化就业支持。《十条措施》明确,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将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大力鼓励支持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三)突出自主创业支持。在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政策基础上,《十条措施》积极鼓励支持创业园区、设置地摊管理模式等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申请入驻昆明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给予不少于2年的租金减免。对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为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减免不低于6个月以上场地租金等费用,并帮助创业团队成功在创业园区(基地)注册的,按每户企业实际减免租金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由市级财政给予园区(基地)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园区场租补贴。
(四)加大灵活就业支持。《十条措施》明确要求各地要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托平台等实现新就业形态就业,对其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五)扩大见习规模。将今年见习目标由4280人增加到5300人,提高了24%。在昆明见习的青年(不限户籍)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其中,省级补贴1000元,市级补贴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其实际留用人员按每人每月2100元(其中,省级补贴1500元,市级补贴6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全市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10500人次。对驻昆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高年级学生(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到昆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企业招收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七)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十条措施》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乡镇专武干部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等政策措施。同时,提出2020年全市实现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同比增加20%的目标。
(八)优化就业服务。《十条措施》明确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100场,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提高求职成功率。要求充分运用“昆明智慧就业平台”、“昆明人才考试招聘网”集中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岗位信息、方便高校毕业生“一键求职”。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管理,年内为每名实名制管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
(九)确保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明确对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根据需要安排公益性岗位,实施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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