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俊宝2023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云南俊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用工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该岗位为财务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劳务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数量 | 岗位职责 |
财务工作人员 | 6名 | 1、负责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财务答疑工作; 3、协助相关财务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4、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金融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财务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财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2.无违法违纪记录,男女不限,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能熟练运用财务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档处理能力;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熟悉政府会计制度;
5.具备金融专业、政府财务管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2: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信息登记表》(内含: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扫描件和其他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报名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件一)发送至微信1377463980[添加微信时请备注:姓名+电话(财务人员)]。
(1)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2)征信报告:至银行自行打印。
3.资格审查:凡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投递简历成功的,均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
4.其他: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笔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并按报名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分为自我推荐、答辩,答疑三个部分,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备注: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拟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问题查实后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缺岗人员按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六、薪酬待遇
(一)此次所聘岗位人员经费标准约为中级职称:8000元/月(含工资+“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其中1000元作为每月绩效考核金,年终视考核情况兑现。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试用期为2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相关附件,按本公告报名时间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履行相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 师
联系电话:1592523034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附件一: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kq3VQa9YZj3PV4aI8ut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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