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引进银龄讲师管理办法
根据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引进银龄讲师工作的通知》的目标任务,我县2019将面向全国引进2名优秀银龄讲师。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规范引进讲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银龄讲师实行合同管理,首聘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双方协商决定续聘事宜。
第二条 银龄讲师聘用期间,纳入学校在职教师管理,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由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跟踪评估,对认真履职的兑现工作补贴,对贡献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聘。
第四条 根据银龄讲师本人研究特长和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每年开展全校性课堂教学活动不少于10节。
第五条 通过兼任教研员或特聘教研员的方式,参加县教科研信息中心组织的学科教研活动,加强对学科建设的指导,每年听课不少于50 节,上教研公开课不少于 10节。
第六条 组建银龄讲师工作室,银龄讲师为主持人,工作室5-10名学员,学员在所在学校遴选,主要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并制定工作室的任期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阶段性工作重点,分析每一个成员的实际和特长,量身定做,分别制定指导方案并实施全程指导。具体包括:
1.指导学员制定个人成长发展目标和年度个人研修计划。
2.指导和督促学员每人每学年至少阅读一本理论专著,撰写有一定质量的学习心得,交流心得体会,并将相关内容传至Q群,让工作室全体学员共享。
3.指导学员每人每学年上教学示范课不少于2节,教育教学专题讲座2次,相互听课每学年不少于20节。
4.指导学员每人每学年至少有1篇本学科论文参加县级以上评选。
5.指导学员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在每月例会上轮流主持交流。
6.指导学员做好个人专业成长记录,及时形成阶段性发展总结。
7.结合学员在每月例会上的阶段性学习汇报,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员在活动中展示,每学年为学员听课评课20节以上。
8. 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并对学员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第七条 每年为学校提供学科建设可行性报告1份。
第八条 在聘期内,依据年度目标任务每年提交工作小结,聘期任满前,提交工作总结和报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4月28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最终解释权归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下载:银龄讲师信息表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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