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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红河州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时间:2021-08-13 15:05  点击次数:次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满足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推动蒙自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满足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推动蒙自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体魄;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和性别不限;

6、必须是云南省内城镇居民户口;

7、具备《就业失业登记证》,已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8、具有一定的写作功底和熟练运用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名额:根据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岗位职责:按要求抓好公文的起草、审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积极撰写、编发、上报招商信息,维护、管理“蒙自招商”微信平台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8月26日;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到用人单位报名及网络邮件报名同时进行。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数码免冠彩色5分照1张。

4、现场报名地址: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二楼242室。

5、网络邮箱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359346344 @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公益性+联系电话。

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7、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873-3817949,15750029917。

五、招聘办法、步骤和内容

采取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等办法进行。

(一)资格审查和经历业绩评价

由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报名表》工作简历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于2021年9月1日在“蒙自招商”微信公众平台公布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名最终确定人选,并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蒙自招商”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公示和聘任

由招聘单位根据评审、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在“蒙自招商”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任资格等空缺出的名额,在同一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九、待遇

(一)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

(二)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五险)。

(三)工作表现良好的,入职半年后可纳入蒙自市投资促进局工会会员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

十、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续聘。因工作失误,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解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十一、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或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十二、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地址: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二楼242室。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0873—3817949,手机:15750029917。

特此公告

附件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蒙自市投资促进局

2021年8月13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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