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批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公开选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范围
南华县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会计人员1名;
(二)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开拓进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和文化水平;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思想品质好;
5、具备选调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
(二)资格条件
1、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6日以后出生)。
2、会计人员岗位:面向全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乡镇工作人员报考需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4年6月6日前参加工作。城区工作人员报考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3、工作人员岗位:面向全县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军人(士兵)报考,政策性安置时间需满1年及以上,即2018年6月6日前安置工作;
4、具体岗位资格要求以《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报考岗位有“其他”栏附加条件的,报考时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属定向培养招考(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且协议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3、按照回避规定的相关要求需要回避的人员;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6日上午08∶00—12:00,下午02:30—06∶00。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相关材料到民政局四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从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和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nnh.gov.cn—通知公告>下载,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照片电子文档(jpg格式)。
4、报名条件说明
根据国家关于年龄的规定,此次报名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6日。如:“45周岁及以下”指1974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5、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结束后,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对,若个人信息填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本人。
6、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可报考岗位和岗位报名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的比例须达到1:3才能开考。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附件3)。
(4)报名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所有参加选调人员统一使用一份试卷,笔试内容主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文写作、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法规等为主,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则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3次后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报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等额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线。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实行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4、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以每个岗位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党员、少数民族、妇女的优先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空缺名额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递补。等额面试岗位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五)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举报或者有反映举报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选调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相关调动手续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积极动员和支持有意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报名参与竞争。
(二)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选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78-7219466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童志梅。
附件:
1、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1
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
选调岗位 | 计划选调人数 | 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 备注 | |||||||
名称 | 类别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学历 | 学历 类型 | 专业 要求 | 其他 | ||
会计人员 | 管理 | 1 | 不限 | 不限 | 45岁及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在用人单位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 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后转换为管理人员身份,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不变 |
工作人员 | 管理 | 3 | 不限 | 不限 | 40岁及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退役军人(士兵) | 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后转换为管理人员身份,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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